序 柯怡
写这本稿子时,我正好因为读书而暂时搬到台南去,然后又因为一堆事,结果打混了许久,好不容易当我写完第七章时,正好因为中秋节,所以把稿子带回高雄写。等我再回台南时,竟发现我在高雄写的第八章前半段忘了-并带回,因此赶紧叫我妹E-mail过来给我。
趁这个空档,我又打了后半段,这其中都没什么问题,最可恨的是,等我妹把前半段的稿子传来时,我竟猪头的把它覆盖过我后来打的后半段稿子上,结果就把我辛辛苦苦熬了一个半夜,绞尽脑汁所打出来的故事给弄不见了!
老天!这真是青天霹雳的一件事,要不是年纪已经不允许,否则我真的会当场痛哭出来,这真是一件超级残忍的事,我的心血就在一个Enter键下,整个化为乌有!
你们能想象那种情形吗?我当场傻在那,脑袋真的呈现一片空白,完全不知所措,这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,尤其我三天后就必须交稿……
可怜对不对?我也觉得自己很可怜,害我那天上课时,郁卒到连老师说啥都听不太下去,还有,最令人生气的是,平时我每打完一点就会做备份,偏偏那天半夜打完却忘了做——气不气?告诉你,我快杀了自己!
唉!别再提这件事,我另外说一件事给大家知道,那就是有一天我去我常去的租书店租书时,那时候是晚上八点左右吧,时间我不太记得了,反正是晚上就对了。
那天我在二楼找小说,隐约中就听到有人在大声说话,起初我还没去理会,后来那人愈说愈大声,终于引起我的注意,因此我就从窗户探出头往一楼看去,那是一个身强体壮的中年人,他吼着是谁把车停在他车子的旁边,害他的车开不出去,那辆车是不是准备不要了之类的话。
当时的情形就是他原本把车停在马路旁的停车格内,结果来了另一辆车,车主也是来租书的,因为车子没地方放,只好暂时并排停在马路旁,正好挡住那个中年人的车,害中年人车子开不出去,中年人就脾气很不好的一直大吼大叫。
等一会儿,一个年轻小伙子拿著书走出来,中年人立刻对他咆哮并责备,年轻人则解释他只是停一下,而且等书店的小姐帮他登记一下书就立刻出来了,而且车上还有人,他也闪了警示灯,表示他只是停一会儿而已。
结果中年人不予理会,他从自己的车子里拿出一个大扳手在年轻人面前挥着,不时喊着你的车是存心不想要了,是不是?
年轻人不想理他,开车就要走,结果中年人竟真的拿起扳手把年轻人车子的后照镜给打坏,年轻人忍不住气,拿着棒球棒也下来要找中年人理论,两人就是一副快打起来的模样。
后来中年人捉住年轻人的棒球棒,年轻人想扯回来,结果中年人就举起他手中的扳手,狠狠的往年轻人的头部大力的重搥下去,而且还毫不留情的连重击了好几下,年轻人当场血流如注,连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可怕。
到最后警察来了,询问现场状况,你们知道如何吗?中年人居然说年轻人先动手,而且一旁有位小姐,好象是他女儿吧,也在那边睁眼说瞎话的说是年轻人先动的手,还态度恶劣的说要告他们。听听,这是哪一国的道理,中年人毫发无伤哪!
我很生气,真的很生气,为什么世界上竟然有这么不知羞耻的人?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就动手打坏别人的车,甚至打破别人的头,竟然还不悔改,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准备反咬别人一口,好恐怖下是吗?
就是有这种败类、人渣,社会才会乱,如果每一个人都和和气气,那社会多安详不是吗?
我们何必为了一些小事而气坏身子?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不是吗?多忍一下会死吗?
我真的不懂,打伤别人为什么一点心虚都没有?他们没有所谓的良心存在吗?如果每个人都像他们一样,看别人不爽就把人家打一顿,那我可以说,他们早被我打死不晓得几遍了。
我真的很愤慨,所以当我看到那一幕时,我就立刻决定要把这件事写出来,我要让大家知道,我们的社会居然养出了如此无耻之徒,我们要检讨,真的要检讨。
我也想劝告大家,我们不要做让人唾弃的对象,走出去让人指指点点,说什么,那个人就是那天打人的人,那个人就是那个不知廉耻的人,这种话好听吗?谁不希望自己走在大街上,大家投给我们的目光是崇拜、是钦佩、是羡慕?
所以,要做到这些,就先修身养性,把自己品德提高,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,我们要做个能真正理直气壮、抬头挺胸、昂首阔步的人,而不要做个假的顶天立地之人,懂我的意思吗?
柯怡的E-mail:[email protected]
(前面K0是英文,后面0714是数字,千万别弄错了哦!)
楔子
「欢欢,告诉苍爷爷,妳以后长大想当什么?」老迈的男人脸带笑容的望着正在桌上努力写着家庭作业的小女孩,他宠溺地抚着她的头发,打从心底疼爱起这个女孩。
「我以后长大想当什么?」小女孩抬起脸望着老人,偏着头认真的想着。
老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小女孩美丽的容貌,端看她此时的样子,不难想象长大后的她会是一个多么令人惊艳的女子,她彻底遗传了她母亲的美貌。
「我以后要当医生。」小女孩想了好久,才终于想到将来的志愿。
「医生?为什么?」
「因为我当了医生之后,如果苍爷爷生病,我就能医你了呀!」小女孩天真的说着。
「医我?」老人一愣,没想到会听见这样的答案,「就为了要医我?」
小女孩重重的点头,但黑白分明的眸子却稍黯了些,「因为我现在不是医生,所以没办法医我妈妈的病,害得妈妈因别的医生救不活她而去世,所以我要当医生,这样我就能医活每一个我喜欢的人,就像爸爸和苍爷爷。」
闻言,老人感慨地低叹了声,「欢欢,每个人都会死的,妳妈妈只是比别人早一点走而已,妳要看开。」
这个小女孩就住在他家对面,以前他和她爷爷是很好的朋友,所以他们两家从以前就很熟稔,而他也一直把欢欢当成自己的孙女看待。
后来她的家人相继过世,全家只剩下小女孩和她的父亲两人而已,早上她父亲必须去工作,因此就把小女孩暂放在这,直到她开始去上小学,不过每天当她放学下课后,还是会直接来到这,等她父亲下班后再把她接回家,如此日复一日。
「可是欢欢和妈妈有一样的病,我是不是也会像妈妈那样,很年轻就死掉?」
老人摇摇头,「当然不会,妳妈妈并不是因为和妳一样的病才死掉的,她是因为别种病死掉的,妳的病不会死人,妳放心好了。」
「我的病真的不会死人?」
「对,相信苍爷爷,苍爷爷不曾骗过妳不是吗?」
小女孩点点头。
「这就是了。对了,欢欢,我们先说好,将来妳若真的当了医生,到时候,妳来当苍爷爷家的专属医生好不好?」
「好啊!」小女孩不加思索,很乐意的立刻应允。
「妳绝不可以反悔,反悔的是小狗哦!」
「好,反悔的是小狗!」
闻言,老人唇边的笑纹漾得异常深刻,他之所以会提出这个要求,无非是为了那个从小就被送到外国读书的孙子。
小女孩长大后必定美丽非凡,配他孙子绝对是刚刚好,为了遵守好友临死前的交代,要他好好照顾他这个身上有所缺陷的孙女,也为了他自己的孙子着想,把他们凑在一起应该是最正确的作法,他相信应该没有人会反对才是。
老人很开心的想着,不过他完全没考虑到,他的孙子长大后,是否就会如此乐意的接受他的安排……
第一章
二十年后
「恋欢,我听说妳拒绝了美国方面的邀约,妳不打算过去那里工作吗?」郑虹仪跟在慕恋欢的后头,不敢置信地问着她。
「我是拒绝了。」随手就将手中的病历表放在手指上转圈圈的慕恋欢,一脸不在意的点头。她走路向来很快,所以郑虹仪必须不断的小跑步才能跟上她。
「为什么!?」郑虹仪怪叫,「美国政府愿意出资让妳进行医学研究,这是多少学医之人梦寐以求的愿望,妳好不容易才从全球几十万个争取者中脱颖而出,为什么要放弃?妳知不知道好可惜!?」
「不知道。」
「慕医生、郑医生。」经过她们的护士,纷纷向她们打招呼。
「嗨!」慕恋欢扬起美丽的笑靥,对她们挥挥手并回之一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