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庭芳小说 > 幸福油烟味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白天 黑夜

第 1 页

 

  序

  我幸福的工作 浅野熏

  我曾经是一个标准的上班族,从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行政秘书开始,一直做一直努力往上爬呀爬,终于当上了主管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耶,每天努力工作、拚命表现,再加上对老板唯唯诺诺,又过了一天。

  后来因为厌倦在路上等车、塞车的上班生涯,所以「坐家」写作成了我唯一选择,与上班族生涯截然不同。

  上班辛苦还是写作辛苦?

  大部份的人,尤其我周遭的朋友,都一致给于掌声与艳羡声──好好喔!

  因为他们觉得坐在家里就有钱赚,好好喔!

  每天都在家时间一定很多,可以看电影、逛街、睡午觉……好好喔!

  时问一定也很自由,想怎样就怎样,好好喔!

  只要写写就能赚钱,好好喔!

  对于他们的羡慕,我好想解释,免得他们继续妒忌我。

  以为坐在家里就有钱赚引别傻了!钱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!

  其实他们不了解,就因为时间太多太自由了,所以做为一个作家,必须比一般人更遵从原则、自律和决心,还有保持写作欲望,才能持之以恒。否则,每天真的看电影、逛街、喝午茶、睡午觉,不动脑筋下动手,书还能写得出来吗?

  以为时间很多?!别天真了!那也要用来写稿呀!

  他们不知道我这个作家每天都「坐家」过着刻苦耐劳的生活。只要睁开眼睛就得打开计算机,拚命努力、含辛茹苦的把每天的工作量完成。

  他们甚至还不知道,因为每天太全神贯注对着计算机写写写,职业病都一起报到了,头昏眼花、腰酸背疼、视觉神经衰弱、手腕关节发炎、五十肩提早二十年来找妳,还有,冬天到了,手指冰冷不听使唤,僵硬得都敲不动键盘……

  以为时间很自由,想怎样就怎样?别闹了,好不好?

  每当看到家人嘻嘻哈哈在观赏、享受声光俱佳的家庭剧院时,为了赶稿的我必须抗拒诱惑,躲在一旁与计算机并肩战斗。当大伙吆喝去吃大餐时,我得很挣扎地舍弃美食,独自窝在家中继续悲惨地与男女王角大谈恋爱……死心塌地、义无反顾地接受浩瀚无边的折磨!

  只要写写就能赚钱,好好喔!别扯了,一字千金不是这样解读的!

  拜托,试用自己的名字写十万字,看会不会累?写小说是有内容、有情节的故事,不动脑筋怎么写得出来?天晓得即使有时候我的脑筋「塞住」了,写不出任何情节,也只有干著急的份,于是乎……不是在计算机面前晃来晃去,就是连吃饭、洗澡、上厕所部痴痴迷迷地在想着末完成的情节,要是再想不出来就把工作带到睡梦中,继续折磨自己。

  瞧,做为一个作家,对写作要是没有一点坚持、原则、自律和决心,就会因为太过自由,很容易就把工作抛到一边去,最后什么都没有、空的、零!而强盛的写作欲望,有肋于在截稿日把稿子交到出版社手上。

  那么写作都这么辛苦,没有一点乐趣吗?当然不是,任何工作总是有压力、有阻力的嘛!而写作对我而言是一项工作也是一种兴趣,因为有强烈的写作欲望,所以即使压力再大,也可以轻易的纡解,而且对当了长久上班族的我而言,写作成了一种享受,好处也下少呢!

  一、当然是不必把时间浪费在等车、塞车了,这些多出来的时间,可以让我做运动,上美容院也不必跟人挤在假日。

  二、我可以不用穿套装、不需穿裤袜高跟鞋,更不必化妆,可以穿着睡衣工作,还可以盘腿跷脚都来。

  三、「坐家」工作可以任意安排时间,不必为了上九点的班,六点半起床赶、赶、赶。

  四、写作可任由我主宰我所创造的梦想世界。

  五、当我在写一本罗曼史的时候,现实的世界会暂时消失,全心投入梦幻世界里。

 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写罗曼史的原因,基本上,这是一份我给自己的礼物──幸福的工作!

  楔子

  纽约市。

  这城市的高楼大厦林立,商业机构、旅馆名店高耸遮蔽了大半个天际,许多金发、红发、黑发的各色人种在街上穿梭不息。

  一辆加长型黑色轿车停在新开幕的香格里拉酒店门口,当车门打开,走出一名身材纤细修长的女子,她又黑又亮直如丝绸般的长发,配上一双大而明媚的美目,特别引人注目。

  同时两名身穿黑西装的经理从酒店迎了出来,领着她进去。

  「尉小姐,请问是先见习还是先休息?」其中一名经理恭敬地询问。

  「先休息,两个小时之后再开始见习。」她走向电梯,突然想到什么似的,回头对两名经理说:「不必安排去厨房,我不看厨房。」

  经理为难地说:「可是,尉总裁说一定要妳……」

  「我不看就是不看。」她跺了下脚,灵活澄澈的大眼有些生气。

  「是。」两名经理目送她进入电梯之后,相视而笑。

  稍有资历的员工,都知道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总裁尉子琛的独生女──尉乐,最不喜欢的事就是进厨房。

  但是身为香格里拉酒店集团唯一的继承人,她必须学习如何经营管理酒店,所以她目前念的是酒店管理系,假日便到酒店各个部门见习,厨房可说是酒店极重要的一环,偏偏从小她就不喜欢里面的油烟。

  进到房里,尉乐将自己往床上一抛,深深吁一口气。

  她从小就以酒店为家,对酒店早就培养出一股归属感,打了个哈欠闭上眼不久就睡着了。

  一个小时之后,她醒来了,望望窗外的天空,有股偷懒的念头兴起,于是趁两名经理还没来找她之前,就先开溜了。

  尉乐来到第五街的露天咖啡座,戴着墨镜享受初夏的阳光。

  「不行就是不行!」

  一股低沉浑厚的男声从背后传来,她肯定自己对这声音将会终生难忘,真奇怪,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,她也说不上来。

  基于好奇心,尉乐循声望去,倏地,她仿佛被闪电击中般,全身细胞都在轻颤,几乎窒息的喘不过气来,她徐缓拿下脸上的墨镜,盯着那浑身上下散发出阳刚气息的男人。

  这是个高大的男人,三十岁左右,眼神冰冷,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男性魔魅气息,简直像恶魔的诱惑般令人迷醉。

  只见他身边有个瘦削的年轻人,脸色哀恳地说:「你就破例一次,收我这个学生吧!」

  「不。」

  男人冷漠的语调,叫人难以亲近的神秘感,让尉乐看得目不转睛。

  也许是感觉到热切的注视,男人的视线移到尉乐身上,两人的眼神正式交会。

  多么……多么锐利而深邃的眼眸,尉乐全身一颤,芳心猛地狂跳起来。老天!这个男人的长相简直是她的梦中情人嘛!

  喔,该死的有魅力极了,再多瞄他几眼,她一定会得心脏病!可是她宁可心脏病发也舍不得收回自己放肆的目光。

  当尉乐眨眨眼,回过神来的时候,他们已一前一后离去了。

  咦!不对啊,发什么呆呢?她应该上前跟他搭讪的,问路、换零钱之类的都可以,可惜,那强壮宽厚的背影一下就消失在人群中。

  真是的,她都还没来得及采问他是何方神圣,他就失去踪影,只留下那张极富男人味的脸庞与充满磁性的声音,深烙在她脑海里。

  「喂!大小姐,妳杵在这儿干么?」冷不防背后有人叫道。

  然而,尉乐望着那男人消失的方向,依然一副浑然忘我的表情。

  「乐乐……尉乐!」

  「嗄?!什么啦?昆布熊。」尉乐回过神,不高兴的问。

  「大伯知道妳又偷懒了,叫我来找妳,还有,别叫我昆布熊,我叫尉布熊,好歹是妳的堂哥,请尊重一下。」他敲了她的头一下。

  尉乐一听被父亲抓包,有些气馁的说:「好,我们回去。」

  尉布熊与她并肩而行,忍不住好奇问:「妳刚才在看什么看得那么入神?」

  「一个男人。」

  「啊?!」

  「一个很帅、很好看、很有型的男人。」

  「哦──思春啦……嗅!痛哪!别打啦──」

  第一章

  台湾的三月,是春雨飘的季节,微风从窗外吹进来,略带点沁凉。

  言恕如往常般一早就起来,很规律的盥洗、更衣,来到饭厅吃早餐,然后准备吃完早餐后就去上班。

  这时言氏夫妇已在吃早餐了,言恕跟父母点了下头便坐下来用餐,偌大的饭厅沉默得令人发闷。

  言恕言恕……真是给儿子取错名字了吗?使他个性如其名的「严肃」,言母在心中感叹,唉!

  「言恕,你看这只手镯好不好看?」言母把手腕移到儿子眼前。

  他瞟了一眼,「嗯。」

  言母早已习惯儿子的一号表情,自颐自的说给他听,「这手镯是伊琳送我的生日礼物,难得她这么有心,每年都记得我的生日,对了,你们认识多久了?」

  「大概有七、八年吧!」言恕回答。

 

上一章 下一章
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