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蝶皱起眉头。“有那么严重吗,芝蜜?我知道你被骗过,但那并不表示我也会被骗呀!只要你不要那么排斥天廉,试著跟他相处,你会发现他是好人的。”要她在两者之中择其一未免太小题大作了一点?
“不用跟我说那么多“告诉我你选择谁?如果选择友情,那你就留下来,如果你选择去跟他,那从现在起我们就不再是朋友!”叶芝蜜狠心的下了最后通牒。
胡蝶从床上站起,不敢置信的看著认识十几年的好友。
“为什么我不能同时拥有爱情与友情呢?”这太荒谬了!她的鼻间开始发酸。
“因为我不想看你重蹈我所经历过的痛苦。”叶芝蜜沉声道。“你选谁?”
“你明知道我没办法选择的!”胡蝶开始发火了。她觉得叶芝蜜真是莫名其妙到了极点。
“你已经选择了,不听我的,你迟早会吃亏。”叶芝蜜冷冷的指著房门口。“出去,等他找到房子后你就搬去跟他住好了,我不在乎!”
她是走火入魔了吗?事情有那么严重吗?胡蝶朝房门走去。
“你现在不够冷静,我不跟你吵,等你心情稳定点我们再聊。”
“再聊几遍也一样!”叶芝蜜又倒回床上,拉起棉被盖住脸,以行动表示不再与她交谈。
胡蝶翻了个白眼,用力的带上房门,碰巧与带著宵夜回来的吉米打了个照面。
吉米一脸惊喜的看著她。
“胡蝶!好久不见,来吃宵夜吧,我分一半给你吃!”他大方的说。
“吃宵夜,你想害我变猪吗?”说完,她拐回自己的房间,用力甩上门。
吉米一头雾水的坐进沙发里,喃喃自语。
“大姨妈来哩,真凶!”
第十章
咏蝉静静的在树荫下看书。
虽然已经近秋,但太阳仍然炙热,她将轮椅停在大树下,午后的凉风轻轻的拂过来,感觉很舒服,她喜欢这种感觉。
姊姊回家之前除了交代她得按时吃存仙蕈外,还得找时间出去外面晒晒太阳、透透气,一直待在家里会不健康。
她听话了,所以每天下午都带本书到公园里来,静静的坐一、两个小时再回家。
还好这个公园算大,无障碍空间做得很好,她才能顺利推轮椅进来。
她甚至学习去图书馆借书。
图书馆里有一位担任义工的大学生为她办了张借书证,还热心的拿了几本她应该会有兴趣的书给她。
她现在看的这本书,名为《大地之声》,是一位英国乡村兽医所描写的行医生活,作者是吉米哈利,中文翻译浅显易懂而且有趣,虽然书有点厚,但她还是津津有味的读著,有时还会发出笑声。
她的耳朵虽然没有听力,但她的视力是完整的。
没有听力的好处是,可以完全心无旁骛的专注在一件事上,外界的任何杂音都干扰不了她。
她看得有点口渴,伸手要拿挂在轮椅旁的矿泉水,没想到她手才伸出去,矿泉水就自动跑到了她手里。
她吓了一跳,缩回手,矿泉水掉到地上。
尊二不如何时已坐在她身旁的凉椅上,他弯身,将矿泉水捡
起,再度交到她手里。
他已经在这坐将近几分钟了,没想到她居然毫无所觉,而他仅能做的只有看著她被及肩长发挡去一大半的秀致面容。
是他!前几天见过一面的男人。
一见是他,咏蝉下意识的想逃走,将泉水接过放到腿上,她连忙两手滑动轮椅。
可是没想到她才一动,膝上的书又滑了下去,她急得弯腰伸手去捞,硬是差那么一点点,让她又急又气。
尊二气定神闲的站起身,捡起书后又递给她。
“一见到人就想走,是很没有礼貌的行为,你不知道吗?”他的语气有点不悦。
咏蝉一直低著头,根本没听见他说的话,推著轮椅又想走。
这下尊二可真的有点发怒了。长这么大,还没见过有哪个女人胆敢对他说的话如此不屑一顾,没想到这坐轮椅的女孩子不但对他不屑一顾,还连声谢都没有,转身就想走。
咏蝉的手不管再怎么用力推轮子,轮椅就是不动,她回头望,惊惶的看著他竟单手牢牢握著轮椅后面的把手,面露愠色。
这下她真的被吓到了,于是更加用力的想脱离他的掌控。
她急得满头大汗,他却一点也没有松手的意思。不过看她急成那样倒也挺好玩的,他唇边送出一抹短暂的笑容,放开把手。
这完全无预兆的放手让仍在使尽全力的咏蝉无法适时反应过来,轮椅猛地向前滑去,她整个人从轮椅上跌了下来。
她右半个身子撞上坚硬的大理石地面,痛得她迸出了眼泪,握住右手肘,痛苦的五官扭曲。
也是在同时,尊二看见她附在耳朵上的助听器。
他走过去将她扶起,皱眉仔细瞧著她的脸庞。拥有这么一张美丽脸蛋的女孩子,居然不能走也不能听?
用力推开他,咏蝉忍痛挣扎著要爬上轮椅。她现在只想回家!
见她那么辛苦,尊二索性将她抱起安放在轮椅上,然后蹲在她身前握住轮椅两侧,强迫她面对他。
“你读唇语?”他看过她和她姊姊交谈。
“我听不见!”咏蝉极力想拨开他的手,无奈他的两只手臂像粗硬的铁条,无法撼动一分,她转为深蓝的眼珠狠狈的瞪著他。
“台湾的女生都是用这种态度对待帮助她们的人吗?”他的浓眉又拢起。
“是你害我跌倒的!”她低吼回去。他一直在害她!
“我不是抱你起来了吗?”
“我自己也爬得起来!”
他突然勾起嘴角。“看著我不就听见了吗?”他得意的问。
咏蝉变了脸色。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!
“你快让开,否则我就要大叫救命了!”她威胁道。
“你的眼睛为什么是蓝色的?”他真的很好奇,完全没将她的威胁放在跟里。
明明就是一张东方的脸孔,眼珠子是有如天空般辽阔的蓝,真是奇特。
要是她的脚能动的话,她一定一脚将他踢得老远!
“你告诉我为什么,我就放你走。”
反正她行动不便,是斗不过他的。
咏蝉转头望了望四周,失望的发现一个人都没有,她生气又害怕的边拍自己衣服上的灰尘,边瞪著眼前虽然长得好看,但却莫名其妙又冷酷无情的男人。
“我爸是外国人。”她胡诌。
没想到他竟然摇摇头。
“不可能,如果你爸爸真是外国人,而且你姊姊的眼珠是黑色的,好孩子是不应该撒谎的。”
没想到他的观察力那么好,咏蝉打掉他的手后,索性豁出去了。
“没错,我是骗你的,那又怎样?”她挑衅的,准备好接受他的怒气。
没想到他竟只是耸耸肩。“不怎么样,告诉我实话就好,你的眼睛为什么是蓝的?”他执著的要她的答案。
咏蝉迟疑了一会儿。算了,说就说,反正她也不打算再见讨厌鬼!
“因为我出生就得了瓦登伯格症候群,也就是俗称的蓝眼睛,我听不见,长大后有天突然就没办法走路了,现在会突然昏倒,不定过几天就突然死掉了,这样你满意了吗?我可以走了吗?”她冷冷的半眯起眼。
尊二只是浓眉微挑,一点也没有起身的意思。
他叹了一声,假如祖父没有愚蠢的将一半的存仙蕈分给褚天廉的话,他一定会偷几盒来送给她的,他实在不想她这么年轻就离开人世。
想也不想的,他解下颈上黑色皮绳链子,链坠是大和会社的标志,一片银质的樱花,樱花中烙了个桃字。
不理会她的反抗,他硬是将项链挂上她的颈子。
“这是我们桃谷家的徽章,戴著它,你想活多久都没问题。”
怎么有那么自大的人?才要将项链扯下来,他就站起身来。
一百八十几公分的身高,让她不得不仰头看著他,扯链子的动作停了下来。
“有机会再见了。”他对她摆摆手,将手放进口袋里,潇洒的走了。
咏蝉扯下链子,出神的看著上头的桃字,一股厌恶的情绪升起,她扬手欲将之抛掉,但她的手张不开,只能停顿在半空中。
半晌后,她无奈的缩回手,将项链载回颈子上。朝他离去的方向再望了一眼后,推著轮椅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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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蝶提著行李离开租屋处时,叶芝蜜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跟她说话了,正确说法是叶芝蜜把她当成了空气,对她视而不见。
现在她上班去了,要跟她道再见也没办法了。
走出住了五年的房子,胡蝶依依不舍、难过的想掉泪,在这么糟糕的情况下离开芝蜜,她实在很难过。
等候在屋外的褚天廉接过她的行李,安慰的摸摸她的头。
平泽又将行李接过,放到宾士后车厢。
“头一次见到搬家用宾士车接送的。”胡蝶垂头丧气的看著黑色轿车。
褚天廉握住她的手,温暖的微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