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早知道这两家伙好商量得很,了了一桩算一桩,三师弟呀!你们家丫头要不要顺便也办办……”
“是呀!延寿。”仿佛已然看到未来子孙满堂的画面,太师父的眸子笑眯得和气,“步愁和依姣要不要也顺便顺便……”
“决定终身可以顺便吗?“寒寒出声的是向来鲜少多语的辛步愁,他立起身,皱皱眉头,“别把闹剧加长演出了,太师父。我向来只当依姣是妹妹,从未动过可能会娶她的念头的。”
转过身,他大步离去,冷冷的风拂上依姣冰凉的脸庞和太师父僵硬的老脸。
“喂!老三!你这徒儿也太不给面于了吧,太师父的话也敢不从?还是我家星野懂事,”牧金铄揽过身边徒儿,把昔日小于气得他槌心槌肝的事儿全都忘了,婚姻大事本就该由长辈做主,依姣有什么不好,步愁这小子……”
“步愁没错!”华延寿冷冷起身,“是你们自个儿多事,有空就多管好自个儿家的事就是了,一个老不死,两个莽徒弟!“语毕,华延寿毫不恋栈地提步而去,与徒儿孤冷的背影倒是似绝,一个是不受教的亲女儿,一个是尽得真传的徒儿,谁都看得出华延寿竟是偏祖徒儿多些。
“相公!”海棠婆婆是个躁烈的性子,其他两个婆婆都只是捂着嘴偷笑,她却已撩不住性子跳了出来,“你那个狂妄的死人徒弟仗着自个儿医术比你还厉害些,就完全没将你放在眼里,竟敢直呼师尊的名讳,相公呀!你死人呀!这样都还不吭气?”
海棠婆婆恼怒极了。是的,“老不死”正是星野太师父的名讳,老人家姓老名不死也,因着他辈份最高,几个徒孙只知尊称其为太师父,方才听到华延寿的话语,再见到另两个婆婆笑得诡异的神色,这会儿才恍然大悟,甘蔷丝和牧星野接着也开始窃笑。
老而不死又专司与死人作对,太师父还更是个老不死先生是也!
“算了吧!”
太师父修养十足,笑呵呵,喜欢在死人堆里打转寻秽气的他凡事看得很开,“延寿就这脾气!当他师父这么多年了还不了解他吗?嘴坏不代表心恶,也不代表他心里头没我这老师父。”
“依姣!不打紧,你老爹不帮,还有我这大师伯呢!什么事都可以跟大师伯说,大师伯为你做主,你喜欢步愁是吧?他不肯娶你,大师伯拿根棍子打到他娶……”牧金铄话没完,依姣蒙着脸哭奔而去。
牧金铄老脸再度僵了僵,正要开口,却被徒儿淡淡打断。
“多喝茶少说话!”牧星野将茶杯塞人师父手里堵住了他的嘴。
“笨依姣,”方才一场混战,蔷丝没放在心里,“死财们”人多,天天有新戏码上演,她摸摸发胀肚腹向着身旁的琉阳出声, “她那阴阳怪气的师兄有什么好?对个躺在冰块里的姑娘的注意力还大过对她的,阴寒寒地,真不懂依校哭个屁?”
琉阳苦涩着心绪,其实她是羡幕依姣的,至少她可以在人前尽情表露真情与伤心,但琉阳却微不到。她善于掩饰情绪,自尊心又强,不愿让人见着她内心底真正的脆弱。
玉簪婆婆说得对,人巧未必有福,人巧干白多惹伤心,而且,不是天底下所有男人都会想娶个巧手慧心的女子,至少,她的大师兄就不做如是想!
他向来嫌她黏人缠人,现在终于可以摆脱她,想来他肯定是很开心的!
他都有了未婚妻了,她还有什么身份再去黏他?
一个不会绣花捏巧果只会陪爹亲出门赶僵尸却总笑意盈盈的蔷丝,她的好姐妹,与大师兄向来都是“死财门”的开心果,都爱说笑爱捉弄人,将来,也必定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。
琉阳想了很多,想了一夜,却没有人可以从她的表情中嗅出她的心事重重。
那一夜,出乎牧星野意料外,小师妹果真谨守前夜承诺,她在自个儿房里睡了一夜,没来扰他,丫头入门五年来,他难得过了个安宁的夜。
这是好事,是他企盼了多年的好事,却不知何以,在冷清清没人共挤的床上,他突然觉得不太习惯,这床,一夜之间仿佛变得太过宽敞。
这么舒服的一夜,他却失了眠!
日头升起,他告诉自己,习惯就好了,小师妹已经长大,迟早得学习独立,他总不能看护她一辈子。
是呀!不习惯也不行,她果然是不再需要他了,两天后,牧金铄挥别众人前往燕京,琉阳同行,她执意要跟师父下山见世面。
末了,星野立于山崩自送师父及师妹渐渐远去的背影。
夕阳底,金黄的天边竟有些扎眼呢!
师父回过头挥了几次手,看来是不舍的。
而琉阳,他的小师妹,那个被他从封闭墓穴中救出,总缠黏着他不放的女娃儿,却始终不曾回过头,一次也没有!
真的,一次也没有。
第四章
三年后 燕京城
暗夜,阗暗墓穴旁,轰隆声响乍起,声音不大,不当事儿的人会以为是远方的闷雷罢了。
声响过后,一抹白影鬼魅似的闪入了墓穴,那轻薄的形体与倏然的身手,若让人在这样的深夜、这样的地方碰着,肯定要扬住心口大呼——见鬼了!
白影不是鬼,虽然她淡然的神情还真有几分鬼气,她是个人,一个女人,一个不怕鬼,不怕妖,喜欢到墓穴里向死人讨索物事的女人。
女人有个绝美精雕般的五官,加上她的神情,加上她时常出没的地方,让她添惹上不少非人的气韵,似仙若妖地。
她年纪不大,一个十六岁少女,在同龄女孩喜欢绣花绣朵,深居闺中幻想着属于自己未来人生的瑰丽蓝图时,她却只爱躲在墓里享受冰心的沁凉和那满窟满室属于死亡的气息。
年轻的岁月应该属于太阳,不该属于死亡。
少女却不同,她向师父学会了不少本事,然后开始单枪匹马偷人墓穴,她向来喜欢独来独往,连师父都不知会一声的。
若要说她进墓是为了贪图宝物,却又仿佛不是那么回事,少女进出墓穴,时常空手而返,要真能让她
看上眼的宝物并不多。
“进了墓穴只拿真正喜欢的物事就好!”
曾有人这么告诉过她,而她,向来将那人的话奉为圭桌。冒着生命危险进墓却什么也没拿?!
这少女莫非是个呆子,或是个有着“恋尸癖”的怪人?
都不是,少女安安静静地在墓穴中游巡着,虽是搜寻着能够对上跟的宝物,目光中却时时泛出温柔的依恋,她想起在若干年前,她曾在这样的氛围里战栗着等待死亡,直至那个改变了她一生的男人乍然出现。
那时候,意识模糊间,她突然感觉到一个温热物体向她凑近,狗儿似的在她身上嗅了嗅,用耳朵贴上她胸口听了半晌,两根手指毫不温柔地用力拨开她闽得死紧的眼盖和嘴巴,他甚至用脚在她胸口蹦了两下察看反应。
她嗅着少年的气息,带着汗水味,是让墓里稀薄空气给逼出来的。她听见少年的噪音,带着兴奋语气,是源自于他发现她井未断气。
“还没死呢!”
那兴奋的语气倒不为了拯救条生灵,纯然只是挖着了宝似的开心,“一个活着的娃娃,一个可以玩的娃娃!”
每回想到这里,少女便会忍不住笑,笑得甜,当初男孩儿绝不会知道捡回来的是个既棘手又黏人的娃娃,否则,也许他会改变主意的。
遥遥梆子声传来,阴暗墓穴里一片死寂,却有个美丽的少女,悠悠然甜笑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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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日,骄阳烘烤着大地,树上的知了鸣个不休,燕京城自明成祖由金陵迁都至此,历经数代皇帝经略,已然成为顶尖繁胜之泱泱国郡。
百姓们生活安逸,这样的夏日,春刚走远,爽夏竟已在不知觉间悄悄来临,且反常地来得又快又凶,鼓楼大街两旁店铺的门敞开着,商号的旗幡在燠热的风里晃蔼,一只老狗拉出躁干的大舌头匐在茶楼旁荫影里苟延着。
热呀!
“还真热!”胡狗子挥挥扇,嘴边呼噜噜泪下方才小二哥端来的冰镇乌梅汁,一脸心满意足。
“是热!”
潘掌柜赔着笑,巡了眼挤了满屋的客人,颈上长方巾抹抹汗水,脸上却是掩不住的笑容,天气热对茶楼生意颇有助益,天热人懒,不想在日头下拼命的人找足了借口就是宁可窝在茶楼里嗑瓜子聊天,也不愿与外头的烈阳肉搏对战。
“狗于,天气热,你那行不好做吧?”
潘掌柜寻着话题,胡狗子身子壮硕胆子大,赚的是死人银子家里开的是殡葬杜,手下有几个人,只要丧家找上,只要对方有银子,什么代寻福地、开墓凿穴、法师颂经、抬棺安穴……他样样都做,包套服务,暗地里,听说他甚至还帮人接洽代购陪殉童男童女,只是这事毕竟损德又违法,做没傲过不知晓,但明着里,狗于是从来不曾承认就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