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庭芳小说 > 粉红芭比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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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"娘啊!气质、优雅。"她提醒老妈矢志不忘的终生课题。李张若男出生于俗家所谓的"鲈鳗厝",嫁给斯文人爹爹以后,立誓改邪归正,做一个温柔婉约的贤妻良母,以气质优雅派自许,只不过偶尔仍有小小忘形。

  "啊?你说什么?"她娘立刻正襟危坐,一副纯真无辜的模样眨着眼,她剪着滨崎步的发型,染着小步的颜色,脸化小步的妆,连说话举止都像小步……只可惜长得像美凤,美则美矣,只是岁月呀……凡走过必留下痕迹,真是恐怖。"我刚刚有说或做什么吗?"

  "没有,我什么也没听到、什么也没看到。"

  "喔?那你还有没有问题要问我呢?"李娃儿这个小鬼,从小问题特别多,总爱追根究底,实在烦得很。

  "没有了。"李娃儿低下头。

  没错地,她是个问题儿童,可她娘从来也没正经地给她过一次满意的答覆,她成长了十二年的脑细胞,就像被猫咪扯乱的毛线球,盘根错节,愈理愈乱,让她时时会产生一种天地问唯我独醒的时空错置和自我错位的感受。

  像这个年纪的女生,思考的模式很是怪异,既不像孩子一般天真幼稚,也不若大人的成熟睿智,像身体的成长一样地尴尬的想着──这世界上,难道真的没有一个人可以懂她?过着彷佛天真烂漫却又烦恼无比的日子。

  李娃儿的爸爸原本任职于台湾的光罩公司,结婚没多久就被派驻到南非新建的工厂,他便带着老婆搬到南非的首都普勒托尼亚市,简称斐京市,三个小孩皆出生于此地,并且在当地的斐京华侨公学就读,这也是南非唯一把中文列入必修课程的十二年制学校。

  "到过南非,等于到过全世界"是南非的观光口号,这片有着黄金都市之称的美丽大地,是非洲国家中少数没有战乱和饥荒的地方,气候温和乾燥,年平均温度约摄氏二十度,四季皆有赏不尽的美景和花香鸟语。

  李娃儿正是在这么美丽的环境下,夺天地之造化成长的另类美少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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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斐京华侨公学小操场变七年级生格斗现场实况……

  李娃儿不是不喜欢自己的名字,可是自她懂事以后,总不爱人家娃儿、娃娃的叫她。这名字取起来真是门学问,最好是不要叫什么小的、儿呀,例如叫小妹的,到老了还在当小妹,不是很衰吗?像她叫娃已经够本了,还加上一个儿,不是硬小了人家好几倍?

  所以上了七年级以后,她便宣布自己从今以后只叫"李娃"。

  "呸!你也配叫李娃吗?我爸爸说,李娃是中国古时候很美丽的一个女人,还被皇帝封为什么夫人的,你这么丑,凭什么当夫人啊?"挑釁一号男说。

  "哎呀!什么夫人?夫人是称呼老师和高贵女性的,我妈妈说,李娃不是什么好女人,是烟花女子!"挑釁二号男说。

  "什么是烟花女子?"围观的人群问。

  "这──"

  挑釁二号男"这"字停了三秒,围观人群中有好学不倦者立即翻译:"烟花女子者,必区(bitch)也。"

  "哗!必区!必区耶!"众人鼓噪,对传说中的必区能出现在校园而兴奋无比,其实对他们而言,必区是什么不重要,但是海滩的儿子(son of bitch)是骂人的话他们倒是耳熟能详。

  "必区!李娃儿是个必区!"挑釁三人组立刻加以发扬光大,用必区这重量级的言语攻击她。这三人是七年级最厉害的小恶霸,每天上学的任务就是攻击嘲笑李娃儿,以提升自己的等级。

  "我不是必区!我不是!你再说我撕烂你的嘴,打得你牙齿掉满地!"李娃儿怒吼,冲向前跟嘲笑她的三人组头目扭打成一团。

  "李娃儿不是必区,人家说必区其实很美的,可是李娃儿丑死了!必区晚上要工作,李娃儿不行晚上工作的,因为李娃儿是黑色隐形人,晚上关了灯就看不见她,老板点名时会说,李娃儿总是偷懒翘班,这个月不发薪水了,嘻嘻嘻!"其余两人还在一旁敲边鼓,没有任何意义的解释却令他们很乐。

  斐京是个大城市,有如欧美一般的高楼栉比鳞次,道路宽阔笔直,但是一离开市区,放眼所见尽是破落铁皮屋,和白人及华侨舒适的住宅相比,显得无比凄凉,经济环境差的黑人,就是住在那里。

  在华侨圈,的确从没有见过像李娃儿皮肤这般黑的孩子,所以她总是沦为大家嘲笑的对象,小孩子虽然天真,但是天真往往是残酷之最,纯粹因为好玩而欺负跟自己长的不相同的人,根本不在乎会不会因此伤害别人的心。

  鼓噪声愈大,李娃儿在地上和嘲笑她的人纠缠便愈激烈。她不是一个肯吃亏的孩子,最不屑的就是X先生的打左脸送右脸哲学,这样买一送一的吃亏事她可不干!

  人家打她一巴掌,她就不客气地饱以六七下老拳,这是一定要回本的啦!

  因为经常被嘲笑,她打架的功夫就愈来愈好,现在跟她扭在一起难分难舍的男孩,是男孩帮里的头目,号称七年级的不败金刚,在前六年与李娃儿的对峙交战确然曾经立于不败之地。

  但是曾经的丰功伟业,眼看他就要楼塌了,那些风光胜利,过了今天确定要成为历史的一页,他这不败帝王,眼看就要成为前朝遗民了……

  终于,李娃儿将他一脚踩在鞋底下,看着这经年累月欺压她的恶人帮之首终于在背部烙下耻辱的印记──她的鞋号!她就忍不住得意地笑、又得意的笑。

  虽然她身上多少也挂了彩,但是多亏她黝黑的肤色淡化了受伤的痕迹,而这更显得她赢来毫不费力,这代价是值得的!

  在这所学校念了七年书,就被男孩帮欺负了六年多,如今她总算沉冤得雪,快意啊!她终于知道何谓笑谈渴饮匈奴血,壮志饥餐胡虏肉的滋味了,哈哈哈哈……

  "投不投降?"

  "我投降!投降!"十三岁的小鬼还不算是男人,降就降吧!投降丢脸事小,重要的是她正踩着他的背骨,感觉快要断了,真痛呀!痛尚可忍,那她一个不察,踩断他的龙骨,一辈子瘫痪才真正恐怖。

  "叫我什么?"

  "大姐、老大、皇上!"什么都好,只要她移开尊脚,让他不会从此变成残废,叫他鳖三他都认了。

  "谁是必区?"

  "……"

  "说!"她大喝一声,用鞋子的脚跟用力往下转。

  "痛、我痛!"男孩大声哀号。"我,我是……"

  "是什么?"她又转了一下。

  "必、必区!"呜……叫他鳖三还不行,还要当必区,真怨。

  "原来你是必区啊?真是很少看见男生当必区地呀!"她满意地将脚移开。"你家没钱吃饭吗?还未成年就学人家当必区啊?有够堕落的。"

  "老大教训的是。"男孩犹如战败的狗一般狼狈,趴在地上一时爬不起来,只有不断地喘着气,全身骨头像被拆了似的痛得要命。

  "唏,成王败寇原来你有听过?算你识时务。"她点点头。"以后你不当大哥,换我来当老大,你的一班兄弟都要听命于我,献吃纳贡,早晚八顿,可别忘了!"

  八顿?她猪啊?猪都没那么会吃!

  那两个隔山观虎斗的小卒仔暗地咋舌。

  可是她把老大打败了!

  小卒仔心底的第二个念头很精确地明辨是非──老大可是七年级一匹狼,是最强的孩子王!

  他们住的别墅区,最近都加了铁丝网,因为怕黑人暴动、抢劫他们,爸爸妈妈说黑人是很凶残的,尤其是非洲的黑人,他们拜巫毒教、命令僵尸做事,徒手打死老虎,还会吃人肉割头皮、拿剩下的头壳当酒杯。

  李娃儿虽然是东方人──可是这一点他们现在也不敢确定了。

  原本以为她只是皮肤比较黑,但实质是个弱小女子,所以他们才敢欺负她、嘲笑她,可是她把老大踩在脚底下,还发出好尖锐恐怖的笑声,让他们一瞬间想起所有关于黑人的恐怖传闻!

  "老大!"他们立刻齐声同喊。比起宝贵的生命,不过是一天八顿,算得了什么?老大虽是一匹狼,但李娃儿能徒手杀狼,相比之下,聪明的人该选择哪一边昭然若揭,他们是良禽,当然会择木而栖。

  "很好。"她满意地点头。"注意了,现在排成一列,向右看齐!报数!"

  男孩帮鱼贯排好,听话地报数:"一、二、三──"

  "才三个人啊?亏你们还敢自称天下第一大帮,太令人不齿了!"她很不满地批评。

  "回禀老大,我们还有一个成员,但是他今天不在。"

  "谁啊?"

  "薄晴人啊。"

  "薄晴人?"她的脸轰地一红,但是没有人看得出来。"骗鬼!他怎么会是你们组织里的人?"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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