姗姐不耐烦地敲敲桌子。“你少跟我装蒜!你那篇印象记是什么鬼东西!没见过秦风的人都可以胡编出来,还要你来写?不要肯诉我你跟踪了他那么久,真的一无所获?”
“但他真的无料可挖。”夏绿继续装蒜。
她不是不知道自己放过了怎样的宝贵新闻,也许,写了,她便可以一炮而红,跻身“名记者”之流。但她自问是个有道德的人,从前观看“普立兹画册”,愤怒于那个目睹小孩被恶鹰啄食,非但不伸出援于、反而只顾拍照的摄影记者。这样的人,就算凭着一两张恐怖的图片得到大奖,那又如何?丧失人格的事,她做不来。何况,偌大一间报社,应该不缺她这则小小的报道,大不了,这些日子以来的花费她自己出,不跟社里清账,可以了吧。
“真没想到,短短几天,秦风就把你迷成这样,迷得你连自己是个记者都忘了!”姗姐气恼她的手下如此不中用。
他真的迷住了自己吗?不知道。但记忆中,那个阳光下触动往事的伤痛眼神、那陈述往事时故作云淡风轻的语气,还有那个黑瘦女人悔恨而憔悴的脸,飞入她的脑海,便如千万缕的丝,绑牢了她的笔,让她什么也写不出来。何况,这篇稿子写出来,也许会连累一个无辜的、会被丈夫毒打的女人。
“他一直不知遭我嫁人这件事……那天,听人说,他在我家门口站了好久……”她只是情不自禁地不停回想这个句子,在无人的射候,反反复夏,走火入魔般撩起心酸和……怜悯。
“唉,绿儿呀。你听说了吗……”姗姐转了话题,语气幽幽。
“听说什么?”陷落沉思的夏绿抬起跟。
“那个……社里要裁员了。”
“刚才好像听他们在说。”
“你有没有想过,这种时候,做出点成绩是很有必要的?你进社里也快两年了吧?好像一直没有太突出的表现,新来的总编似乎很排斥没有突出表现的人。我不是逼你交这篇稿,只不过,如果不交……恐怕到时候我很难帮你说话,因为没有……成绩。”姗姐遗憾地摊开手。
夏绿吃惊地微微睁大眼。
是威胁吗?这句活的意思是……如果她不交这篇稿,就有被解雇的危险?虽然,她没料到一篇小小的稿子能有这样大的杀伤力,但更让她震惊的是姗姐。一向和蔼的姗姐,那个成天微笑着,在假日还会提着红豆沙到公寓探望她的姗姐,竟忽然对她说出这样逼迫的话语。
“无所谓。”她释然地笑。如果真是因此被踢出报社,那也只能说她不能适应这一行——“适者生存”,那个叫达尔文的老头不是八百年前就已说过这话了吗?跟不上环境的劣者,活该死吧。
两天以后,这个回答“无所谓”的人,果然接到了一个人见人怕的白信封,于是,这个传说中最不可能被解雇的人,第一个,抱着纸箱离开了报社。
站在报社的门口,乌云压在顶上,似乎正有一场暴雨要下,夏绿看看天空,又看看灰尘扬舞的街道,有些怔愣。
她并非一个可以不在乎工作的千金小姐,房东等着她交租,银行的存款由于平时恣意花用已所剩无几,四年前,父母已随哥哥移民澳洲,吃袋鼠排、玩无尾熊去了,只剩她一人,由于自己对新闻的热情,坚持留在国内。此刻,若打越洋电话过去诉苦,不说当初苦口婆心劝她的父母,那位刻薄的大嫂恐怕又要奚落她一番了吧?
她……该怎么办?
把手中让她心烦的沉重纸箱往旁边的垃圾桶一扔,夏绿穿过无人的马路,此时,倾盆的大雨已经下了,人们只顾站在屋檐下躲雨,所以路中无人,但她却仍旧走着,仿佛头顶是一方晴朗的天空。
◎◎◎
“咦,这不是秦兄!最近可好?”打招呼的人伴着红粉佳人,一路春风得意,旖旎而来。
秦风停下步子,笑对这位油头粉面的仁兄。若在平时,这类仅有数面之缘半生不熟的人物,他是一概不理的。只是,听说……
“听说李兄最近荣升《都市晨韵报》副总编,可喜可贺。”
“哪里,哪里,只是——个副职而已,正主才从美国调过来……咦,这是端木大师的新作吧?不同凡响呀!”姓李的语气淡淡,转而仰视今天画屉上景炫目的一幅作品。
“凭李兄这种资历,调到新闻局都不为过,怎么……想必那位新总编背景一定挺硬吧?”秦风知道,怀才不遇的人向来怨气无处诉。无妨,让他姑且充当一下听众。
“社长准女婿嘛,刚从美国拿了传媒博士回来,嘿,搞新闻这一行,实战经验最重要。”果然,幽怨的话语滔滔不绝,“就是说嘛,刚上任就大换血,搞得整间报社人心惶惶。”
“换血?”眼中闪过一丝莫名的光。
“唉,可不是,可怜了那些东奔西跑的同事,真想帮他们一把,可惜……我也是自顾不暇呀……”姓李的忽然想起了什么,“对了,秦兄,你那个……怎么说……朋友吧,夏小姐,她的事,你应该听说了吧?”
“夏小姐?”秦风故作不解,继而恍然大悟,“李兄是说夏绿小姐?没错,她访问过我—两次,也算朋友了。怎么,她出了什么事?”
“什么?她出了这么大的事,秦兄你居然不知道?”姓李的吃惊不已,“唉,我说……秦兄呀,人家—个女孩子为了你,丢了饭碗,你居然不知道?”
目光变得锐利起来,只一下,秦风便隐于蓝黑的瞳中,嘴角仍挂着笑,语气仍然云淡风轻。“李兄,你这样说,弄得我好大罪名;担当不起,她……到底怎么了?”
难怪,最近打电话到报社,都说没这个人,送去的花也被退回。原以为是她故意躲着自己,没想到……
“嘿嘿,都说秦兄是女人的杀手,上至八十老妪、下至十五六岁的小妹妹,无一能幸免,果然没错。”姓李的拍着对方的肩。“那位夏小姐呀,想必也是中了你的毒了。原本报社派她跟你这条线,挖点趣味新闻出来,没想到,一个多月了,她居然—篇稿子也没交。听说,就连编辑逼她,她也誓死不从。唉,正好遇上大换血,社里一些小人平时就眼红她,这下在我们那位驸马总编耳朵边不知说了些什么,可怜的夏小姐,只好抱着东西走人了……”
握着水晶酒杯的手晃了晃,继而文风不动。笑容不再洒脱,变得有些僵硬,但远远望去,仍不易察觉。“李兄,看来真是我的过错了,连累了夏小姐,早知道该把一些童年往事提供给她,免得别人说我小气。”
秦风笑,对面的男人也附和着笑。
“呃……不知李兄那里有没有夏小姐家的电话或地址什么的,害她遭殃,也该道个歉才对。”
“怎么?秦兄居然不知道夏小姐家的……”他暧昧地努努嘴,“我还以为你们很熟了。”
“只见过两次而已,哪里就好要人家女孩子的电话?名片上列印的又是你们报社的电活,李兄,帮帮忙啦,上次那批红酒口感如何?改天从法国远过来了,我再叫人送去……”
“不客气,不客气,”
酒杯放下,一指捏过对方递来的纸条,看似无意地藏进西装内袋,妥妥帖帖。没人注意到,那酒杯上,有一个狠狠的指纹印,久久没有褪去。
此刻,在城市的另一个角落里,是两个星期没出家门的夏绿。
那日穿过滂沱的大雨,来不及哭,来不及闹,她便发了烧,一头倒在床上,昏睡十多天。这会儿,趁着明亮的阳光,她觉得自己也似活动活动手脚了。
于是,绕了几个街区,漫五目的地走着,身后,有一辆银灰轿车,从她迈出公寓便一直开动,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,跟随她。
身子闲晃着,脑子里却浮现出昨夜在电话里听到的声音——
“妈,是我。”
“咦?小绿呀,怎么这时候有空打过来?什么事?”
“没事。”她鼻音这样重,声音这样哑,稍微细心些的母亲都应该察觉。
但是没有。“没事?没事你浪费电话费做什么……哦,听到了,老公,是小绿。你先抱小勇下楼去,我对付两句就过来……”话筒里的声音忽远忽近,似乎没什么耐心。
“妈,你们要出门呀?”
“小勇有些感冒,正要带他去看医生。”
“哥哥和嫂嫂呢?”孩子不是应该自己带的吗?
“他们已经在车里了……小绿呀,妈没时间再跟你讲了,就这样吧,你要是觉得无聊就去交个男朋友,越洋长途好贵的……”
同样是生病,一个全家出动,一个孤苦伶仃,况且,她还是发高烧,而对方,不过小感冒而已。当初,父母眼里只有哥哥,现在哥哥成了家,可以不用操心了,他们的眼里便换成了孙子。她这个不听话的女儿,活该在海洋这端自生自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