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,怎么不看!非但看,她半推半就的,也就答应跟他一起「用」了。
情节都大同小异。
两个人说着笑着,吻着抱着,不知不觉就倒在应该倒的地方。
这个男的比猴急得不得了,与平时风度翩翩的样子大相径庭。他连她的上衣都没脱,直接扯下她的底裤,再拉开自己的拉炼,就准备就绪。
「等一下、等一下!有点痛……」她在他身下皱起眉。
「痛?」专员顿时愕然。
「人家以前又没做过,当然会痛。」她爱娇地白他一眼。
呃,严格说来,不算没做过,只是没「做完」过。
「妳是说,妳还是第一次?」他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运气。
「对啦。」她轻喃。「你要轻一点,温柔一点,我……我很怕痛的……」
天哪!全业界最艳、最媚、最有女人味的一朵玫瑰居然还是含苞状态,那他岂不是赚到了?
征服的天性开始发作,专员拍拍胸脯,大声向她保证。
「妳放心,把一切交给我!我绝对给妳最完美无缺的第一次。」
「亲爱的,我相信你,来吧……嗯,等一下,那样不太舒服……对,这样就可以了……慢着,不要那么快想进来……等一下、等一下……不是,那样子也会痛!你等一下嘛!」她用力推开身上的男人。
「我只是先试试妳的情形而已,妳这也不给摸,那也不给碰,我怎么知道妳准备好了没有?」专员气喘吁吁地站在床尾看她。
「我……我会痛……」她拥着半敞的酥胸,委屈地望着他。
任何男人都无法在这双水汪汪的大眼下坚持太久。
「好好好,是我不对,我不该对妳这么大声。」专员轻怜蜜爱地黏回来。「妳放心,我不会伤害妳的,我们再试一下好不好?为我忍一忍,嗯?」
「好……那你要小心,不要弄痛我!」她含羞带怯地勾住他的脖子,送上自己。
腿间再度感到被人刺探。
忍。忍。忍忍忍。
「这样会痛吗?」专员碰她。
老实说,不太舒服。
「那我要进去啰!」
「……啊!等一下、等一下……啊啊,不要……这样会痛……停!慢着……不是那样……不要硬挤,我会痛……痛痛痛,好痛哦……停!快停!我不要了……该死!你给我住──手──」
砰!
一道影子呈拋物线飞出去,撞上对面墙壁,缓缓溜下地──非常熟的场景。
「亲爱的!你没事吧?」她顾不及拉好衣服,惊慌失措的扑上前。
一如以往,眼睛翻白的男主角连话都说不出来,更不用说帮她克服障碍了。
痛。
是的,这就是万恶的根源。
她怕痛。
她从小就怕死了「痛」这个感觉!据说是幼年时不小心被爸爸用车门夹到手造成的后果。从此之后,她对「痛」就完全没有承受力,即使只是一根针不小心扎到手指一下,她都会痛得涕泗齐流,严重一点的甚至曾经昏过去。
她生病只能吃药不能打针,不然她会痛到休克。她去海边游泳绝对不能晒到脱皮,不然她会痛到当天挂急诊,好几天才出得了院。
父母曾经带她去看过心理医生,可是,除了证实这是幼年经历引发的极度「痛觉恐惧症」之外,心理医生也不能帮她做什么,一切必须靠她自己慢慢走出来。
该死的!如果她走得出来,还会在看尽各家帅哥猛男之后,仍然是个处女吗?
如果她真的就是无法和男人发生关系怎么办?如果她因此无法当一个正常的妻子,甚至当一个熬过生育之痛的母亲怎么办?
难道她真的就要从此孤独一生吗?
「不!不!绝对不!」叶梓嫔绝望地捂着绝色姿容。
摆脱处女身已经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性问题,它代表的是,她有没有机会战胜心魔,为自己下半生的幸福揭开序幕。
她相信,只要遇见正确的男人,她一定能克服心中对「痛」的恐惧感。
是的,没错,就是这样。
「我一定要去把那个男人找出来!」她一跺玉足,奋勇立誓。
「啊──」脚底下传来一声惨叫。
「呀,抱歉,你没事吧?我不是故意踩到你……的那里。」
专员再度失去意识,熟悉的口吐白沫情景也再度在她眼前上演。
懒得理他了,现在她有更重要的事必须做。
只要有个男人让她热情到愿意不顾一切献出自己,她对痛的恐惧一定会烟消云散,从此以后就能正常和男人交往上床,甚至结婚生子。
去除我心魔的英雄呀,你在何方呢?
第一章
那个男人在做什么,杀人弃尸?
叶梓嫔倒抽一口寒气,火速蹲在小march的另一侧,期望对方不会看见她。
别自己吓自己,一定是她想太多了!她拍拍胸口。
这种地点──阳明山的荒郊野外──怎么可能有人弃尸呢?
这种时候──深夜一点,四下无人──也不可能有人敢乱来!
呃,好吧!或许现在的条件还挺适合凶手弃尸的。
她探出小半颗头,从车窗悄悄地望出去。她的小march才停在一排树丛之后,从对方的角度应该看不到。小树丛有个V字型的微凹,正好就是她直视出去的视角。
在五十公尺的前方,一辆深色轿车停在路旁,后车门开着。夜色让她看不清楚司机的相貌,只能从剪影推断,他非常高大,体格颇为壮硕。
那个男人走进草丛里,窸窸窣窣不晓得在做些什么。
不一会儿──
喝!他赫然从草丛里抱出一具软瘫的人体。
他他他……他不是要弃尸,而是要换弃尸地点?
那具人体似乎有些沉重,隐隐听他低喝一声,把整具尸体扛到肩上来,那个「人」软软的挂在他肩头,手脚随着他行进的动作摆荡,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在呼吸的人类……
「天哪!我该怎么办?」叶梓嫔缩回车厢后面,一颗心怦怦地狂动。
对方应该要离开现场了,她必须保持冷静,不要让他发现她的存在。
身后响起一些闷钝的碰撞声,她止不住好奇,又探出头来偷看。
公路在他们后方,路灯的势力无法及于山道旁的畸零草丛,她只能就着微亮的月与星,看见隐约的形影。
高大男人把尸体扔进后座里,然后直起身,渴望地看着后车厢……有一瞬间,叶梓嫔以为他会把尸体抱起来,改塞进行李厢里,最后他只是摇摇头咕噜几声,把车门关上。
行李厢不是比后座更适合搬运这种「违禁品」吗?
「或许他扛的还是一个活人!」她低声自我安慰。
可是,看高大男人把那人抓起来又扔又摔的,对方一点声息都没有,除非是死人,才能忍得下对这种粗鲁待遇的抗议才对。
她心中天人交战,又刺激又害怕又紧张。
男人来回几趟,把草丛里的鞋衬皮夹捡回来,随便就往后座扔,不管东西摔到哪个角落去──人都死了,大体还要被他这样折辱,真是可怜。
他还很悠哉,一点都不急着离开犯罪现场,径自靠在车门上,点了根烟,意态闲散地快乐似神仙起来。
火光短暂照亮他半边的脸庞,叶梓嫔心中一凛,这男人好眼熟哦!可是她来不及看真切,他又侧身转过去,她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了。嗯,身材倒是不错,宽背紧腰窄臀,可惜是杀人弃尸之徒!
半晌,他捻熄了烟头,确定火光已经消失后,弹进草丛里。
「乱丢烟蒂,没公德心,火烧山怎么办?」她撇撇嘴。
烟抽完了,尸体也抱上车了,他应该要走了吧?叶梓嫔紧张地想。
高大男人打开后座再检查一眼,一只绵软无力的脚丫子顺势滑出来──尽管她很努力想要说服自己,后座的人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还活着,但是……那只脚丫能扭成那样的角度挂着,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它属于活人。
男人用过分粗率的力道把脚丫子塞回去,终于转身走向驾驶座。
……慢着,他为什么停下来?他为什么转过来?他在看哪里?叶梓嫔以为自己迎上他的视线。
「喝!」她火速躲回车子后。
身后突然响起细碎但明确的脚步声,朝她藏身的这排树丛走来。
惨了惨了,不会被他发现了吧?光线如此之暗,能见度如此之差,他应该不会「感觉」到第三者在场。
早知道她就不该上山!可惜,现在后悔为时已晚。
可是她八点上山的时候,人迹还很多啊!尤其时序正值初夏,美妙的薄短衣衫正式上场,将整个台北城带进一种若有似无的动情氛围里。光是在山路上绕一趟,她就看到不少对相依相偎的爱情鸟。
一个刚结束新恋情的女人,跑上山来看人家卿卿我我,无疑是自讨没趣。然而,最近让她烦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,公事和私事全选在同一个时间陷入瓶颈,再不跑上山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,她快要发疯了!
原本她只计划在山上找个空地坐一下,看看夜景就走。谁知,她的冷气如此舒爽,吹着吹着竟然睡着了;再醒来时,数字钟竟然映着凌晨一点。迫切的自然召唤让她来不及开车找厕所,只好趁四下无人时,很丢脸地找一块草地迅速解放,没想到她还来不及回到车上,就亲眼撞见歹徒前来移尸的画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