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
感 冒 易 雪
天气渐渐炎热,白天时,开冷气,吹风扇。
即使入了夜,依然。
而小龟雪素来怕冷,27、28度之于我才叫热。
常常,吹冷气别人大呼凉快,我却冷得直发抖。
那夜,空气燠热,冷气的温度调于25度,弱冷。
依稀记得在入睡前小肚肚上盖了条薄被。
天亮醒来后,却发觉喉咙处干涩,发痒地直想咳。
我知道自己感冒了,却不是很在意。
因为,之前类似这种小症状有多次,全不药而愈。
于是,如法炮制,再度倒头呼呼大睡。
再醒时,已日落西山,(别怀疑,小龟雪的睡功可是一流的。)而喉咙的不舒服并未减轻,反有加重现象。
明知感冒加重,我还很不怕死的去买了碗ㄘㄨㄚ冰当晚餐,哈,吃完两小时后,我就知道ㄈㄟ。
喉咙不但如火烧,还有股气直往头顶冲,更惨的是,发烧了。
深夜时分,诊所全体息了,我也不想因这看似严重,实则小感冒的病而去挂急诊。
于是,买了瓶感冒糖浆,吞了颗退烧药,硬撑到隔天早上才到附近诊所就医。
一看之下,也不严重,不过喉咙又红又肿,在挨了一针后,回家休息。
许是真不舒服,回家后继续睡,起床已下午。
正巧接到新月来电,(在此同那位来电的姑娘道歉,我记性一向差,当时又头昏脑胀,虽然你有自我介绍,但我仍没记住。)说我稿子过了,即将出书,要我交序。
这,要我的命嘛,我一向讨厌写序,更何况生病期间。
所以,想了半天,写了这篇,你最好接受,若不接受,自己去写。
最后,要跟众读者说声抱歉,因我惯于用写的而非打字,许是字迹太过潦草让人看不清、分不明,使得(冷君撩心)里的路肠变路肠。
而(愿君惜)的男主角万俟隽变万俟隽。(万读ㄈㄎ,非万字墒写。)
再说个好笑的,以上的错误,是我三个月后才发现的。
楔子
阴雨连下数日。
绵绵不绝的雨丝让人心情烦躁不已。
刚从娘亲那儿回房的十一,心情格外消沉。
娘亲的病,一日比一日严重,而爹......唉。
十一坐在桌前,小小身躯在烛火的照映下显得落寞、无助。
他爹妻妾无数,娘亲不过是其一,更何况还有个善妒的大夫人。只要大夫人不点头,他甭想替娘请大夫,因为他没钱。
而娘的一些首饰,已在这些年进了当铺,花用殆尽。
望着跳动的烛火,十一打心底想带娘亲离开这座金碧辉煌,却会饿死人的牢笼。
可仅是想,他知晓娘亲不会肯的。
又叹了声,他吹熄烛火准备就寝时,身后袭来阵阵微凉湿气。
怎地又来了,他们还真不死心。
十一皱着眉不语,等着来者开口。
“十一,师父又来了。”黑暗中的带笑嗓音有着耐人寻味的讨好。
十一翻了个白眼,“我可没答应。”要认他当徒弟,也得他点头吧。
“十一啊,”另一道娇媚的女声说,“三年了耶,你好歹也看在我们这两把老骨头这么赏识你,且风雨无阻的份上,就答应吧。”
重新点上烛火,十一闻言不觉好笑。
“两把老骨头?”他看了他们一眼,“你们俩哪里老了?”
他猜他们最多四十有余。算老吗?
鸳鸯双佬对看,不禁泛起苦笑。
容貌一直是他们的骄傲,年龄却是他们深感忌讳的。
“十一,你不过才十岁,懂啥。”鸳佬不无骄傲的说。“咱们俩这叫驻颜有术。打死你,你也猜不着我们的真实年岁。”
“四十。”十一笃定的道。
“哈,四十?”鸳佬眉开眼笑的望向妻子。“老太婆,这下死也值得了,这小子竟减去一半余。”
一半?十一呆了呆忖测着,四十再加上一半不就......
“不会吧,你们八十多了。”天,还真老,老得能当他高祖了。
听到年龄被人抖出来,脾气素来不好的鸯佬兜头赏了记爆栗给鸳佬。
“死老头,真枉费你白活这么多年,三两句话就让个毛头小子给套出话来,你......真气死我了。”
鸳佬抱住头躲到十一身后,无辜的眼神像极遭虐的小媳妇。
“我又不是故意的,只是不小心说溜嘴嘛......”
低喃的抱怨全在鸯佬杀人的瞪视下结束。
麻木的观看眼前这幕,十一早懒得当中间人劝阻。
看了三年,他早看腻他们的打打骂骂。
再送一了记狠厉警告眼神,鸯佬收起怒意转向十一。
“十一......”
十一截断她的话。“不要再说了,答案还是一样,我娘亲不走,我也不会跟你们走。”
一听到十一提起他娘,鸳佬马上将鸯佬的警告抛到九霄云外,神秘的附在十一的耳朵旁。
“十一,我告诉你哦,你鸯师父帮你娘卜了一卦,卦象说她......”
“死老头。”鸯佬不知何时窜到鸳佬身旁,狠狠的揪起他的耳朵,“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。”
十一嗅出鸳佬被打断的话中藏有玄机,眯起眼,追问:“我娘怎样?”
鸯佬凝睇着他。“不怎么样,只能告诉你,你当定我俩的徒弟了。”
十一心下一惊,鸯佬会这么说,难不成是娘她......
“告诉我,我有权知道。”娘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哪。
“你是有权,不过......”鸯佬贼贼一笑。“天机不可泄露,儿子又如何,佛日:不可说,就是不可说。”
“你!”十一气极了,却又奈何不了她,只得将拳头握得死紧。
“别你了。”鸯佬拍拍他气红的小脸.“我和死老头就落脚在城外五里的土地公庙,记住喔,我们会等你来。”
说完,她扯着一直没法插上话而心有不甘的鸳佬,如来时般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落雨的暗夜里。
瞪着两人消失的窗扉,十一的心情更加低落了。
想着娘亲,想着他自己。
如果,他没猜错鸯佬所谓的天机,那结果对娘也未尝不是件好事。
他呢?娘以为对他好而隐瞒的事,他是否该将错就错的就这样过下去......
沉重的合上眼,萦绕于心的烦忧让十一又一夜未好眠,仅十岁的他,实不知该如何解决这些忧心事。
数月后,他终于知道天机为何。
就在他知晓的七日后,他离开住了十年的大宅。
此后,如同蒸发般,再无人见过他。
第一章
金陵,山环水绕,形势险固,景致天成。
然而金陵的山再好、水再秀,也比不过近年让众人津津乐道、赞不绝口的问客居。
问客居是间茶楼、酒馆,更是客栈。
里头卖的是上好的太湖碧螺春和好酒。
但是,最吸引人的是问客居里集结全江苏的名菜,翡翠蹄筋、太湖银鱼、栗子鸡丁、芙蓉局蟹、虾仁珊瑚等。
只要来到问客居,就能品尝全江苏的名莱,不必费心的东奔西跑、四处探问。
也因为如此,不少达官贵人、巨商富贾,甚至皇室贵胄也不远千里而来,为的就是一尝道地名菜。
而问客居会有今日景象,多亏了幕后那只推手--闻人醉。
闻人醉不但是全金陵茶余饭后的话题,更是众姑娘青睐、仰慕的对象,和家有待字闺中闺女的父母眼中特大号的金龟婿。
然最让人称奇的并非是他挺拔、俊逸的外貌,而是他在弱冠之年,接下父亲传下,位于城西莫愁湖畔的问客居,并在短短五年内让一间小小的店闻名整个江南。
不但如此,他将经营触角变得多元化,如布庄、绣坊、茶业......只要他想,他便会去做,且一定成功。
在事业不断扩大后,他斥资将莫愁湖畔的老店翻修、扩建,落成后取名问客庄,亦是他今日的居所。
而原问客居则迁往城东,生意比在旧址时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旗下产业皆已步入轨道,闻人醉便将脑筋动往北方,南方人要吃,北方人一样也要吃。
前些日子他去了济南一趟,将他的构思付诸行动,在江北开了第一家问客居。
虽然济南执事将一切打理得很好。但毕竟触角首次伸展到他不熟悉的地方,他还是不太放心。
原本,他打算亲自前往一趟看看,但同父异母的弟弟态度强硬的非要代他去不可。
对这个弟弟,他没有因为是后娘所出而排斥,反而相当的疼他、保护他,所以,他允了他,让弟弟代他跑一趟。
算算日子,他差不多在回程的路上了。
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,闻人醉完全忽略被他晾在一旁猛喝茶的慕容橤。
让人忽视的感觉的确令人不爽,慕容橤暗瞪着不知在想些什么的闻人醉,虽有些恼怒又奈何不了他。
他还得靠闻人醉那颗经商金脑袋赚钱哩。
大厅一片寂静无声,只有慕容橤喝茶时发出的呼噜声。
蓦然,大门处响起惊慌失措的叫嚷声。
”不好了,出事了,大少爷出事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