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哑声:「 你还要问什么? 」
直至最后唇焦口燥,天疲倦地昏黑下来。
沈明石起身,客气而倨傲:「 庄小姐,今天麻烦你了,谢谢你的协助。 」伸手。
我并不与他握,只突然问:「 他会判死刑吗? 」
他怔一下,随口答:「 那是法院的事。 」
或是死,或是终其一生,困于四堵高墙之内。
便是终结了,人生不再有选择的机会。
春日的黄昏,暖,而香尘细细,一如慵懒女子。街上人很多。嘈杂拥挤,人人携着一天积累下来的倦意,故而步履匆匆,烦恼疲惫的脸容。
而我突然记起那人最后饱足宁静的笑容,是心愿已了,生无可恋吧?
多么好。
我竟不能如他,为了爱倾尽所有。
饿了,去路边超市买了一块巧克力出来,边走边吃。
「 嘀———,嘀——— 」一声一声,打招呼似的汽笛在我身后。
车门半开,探出一个修长身影。
我脱口而出:「 手机男人, 」挂上一个笑,「 他们也问完你了? 」
他略有迟疑。
我忽地会过来:「 你走了?后来一直不见你。警察一来你就走了是不是,手机男人? 」
他朗声大笑:「 我听过最精彩的绰号,不过我宁愿你叫我伊龙文。 」递过名片。
「龙文鞭影的龙文。去哪里,送你一程? 」
我忽地有些心疑,「 你走了,为什么又出现在这里? 」有点悻悻地,「 剩我一人,跟他们费尽唇舌。 」
他笑:「 呵,因为我是通缉要犯,身负重案,所以一见警察就吓得屁滚尿流,又不敢走远,躲在附近听风声———这个答案,你可满意? 」轻轻问。
拈着他的名片,少许尺疑,———许多时候不过是明骗罢了。笑吟吟:「 淑女守则第一百零一条,不可以随便上人的车。 」
「 咦, 」他一挑眼眉,兵来将挡,「 现在还流行淑女吗? 」
我觉得他实在可爱,笑出声来,无端心生亲近,跳上车去。满腹厌气一扫而空。
他开动了车:「 生死关头,身家性命都能托付,现在反而怕我拐你到河南? 」
脸色正大光明,眼睛的一睐,却仿佛探戈的狂野舞步,让人刹时心旌神荡。
我失笑。如果不曾遇过浪子,那么,他是了。但我生命中的劫数,我已遭逢,而在最初的最初,人人都说:信之是个本分人。
总是曲终人散去,此刻,且跳一曲探戈舞。我道:「 古龙说,陌生人是很危险的。 」
他笑了,「 《边城浪子》看得很熟啊,那么下一句还记得吗:比陌生人更危险的,便是身边最亲密的人。像你,碎你心的人,是陌生人吗? 」
我嗤笑:「 我一颗大好的心,完整无缺,几时碎了? 」而我一颗大好的心,隐隐作痛,在胸中哭泣辗转。
他戏谑:「 魔镜啊魔镜,请你告诉我,这世上,除了爱情,还有什么可以让一个扬眉女子黯然神伤? 」
魔镜啊魔镜,也请你告诉你,这世上,除了爱情,还有什么会更美丽与残忍,伤害更彻底与不可愈合?
我只掉过脸去,良久不语。隔了褐色玻璃的街景,一一流走,像云外的另一重天,与我漠不相干。
伊龙文立即道歉,「 对不起,我交浅言深了。 」
我竟掩不住声音中的灰败:「 你送我到前面路口就行了,我还要去拿自行车。 」
——居然,根本瞒不了人。
他应:「 好。 」徐徐停下,问:「 不礼尚往来,互『片』一番? 」
我道:「 我没有名片。 」
他递过纸笔,派克笔素身圆拙,「 把电话号码写一下吧。 」
我信手握住,想一想又推搪:「 我刚去单位,还不知道电话号码。 」
他一怔,随即忍俊不禁。
我脸不由自主涨红。
今天的第二次,我的举止幼稚生硬,似儿童般不谙世事。只急急推门下车。
上得楼来,天已经黑了。
终于可以哭了,跌撞扑进母亲怀里,像扑进鸿蒙初开的天地,重是婴儿,所有言语都用哭泣来表达。
——却如雷亟般定在昏暗门边。
日光灯煌煌开着,母亲正在沙发上,全神贯注看报纸的股票版,而她手里握着的—
——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所见———是一具放大镜。
是老花。我长大,锦世长大,而母亲竟已经老花至此。
她一抬头看见我,报纸一推站起来:「 怎么回晚了?吃饭了吗?单位里加班?现在适应新工作了吧? 」连忙下厨替我热饭。
老花,罗嗦,发间的银丝,小打小闹地炒股,弄很多食物来给儿女填下。像在冰川上的失足坠落,老去的过程极险峻且不可回头。
怎么可以,我还要她为我操心,为我担承?自此,我要做个强壮女子。
第二天被宝儿骂得狗血淋头。
她声音像青春片中义正辞严的小班长,作派像对男友轻责薄怨的少女,但内容:
「 ……当然了,我知道你是大机关下来的大菩萨,呆不惯我们这种小庙,想走就走嘛,
其实呢,今天不来都没关系…… 」刻薄之至。
我低着头,是是是,十分恭谨,眼光落下,是她的粗跟鞋,笨重结实,仿佛上身已变成天鹅,脚下还拖着丑小鸭的脚蹼。
宝儿的出身,只怕比丑小鸭更劣,至今拖着,不肯放下。
等她小小、刻意优雅地抿一口阿华田,我才解释来龙去脉。刚说到三分之一,她已拍案而起,「 好。 」双目炯炯生光。
「 这是头条题材嘛。庄锦颜,你明天写好交给我,六千字,赶第六期。 」啧啧数声。
竟有艳羡之意,「 天上掉馅饼给你捡着了,你运气不错嘛。 」顿足嗔道,「 照片呢?你怎么不记得跟他合一张影? 」
这人,思路不大正常吧?
我啼笑皆非:「 是,我运气不错。最好他把我绑做人质,然后警方力克顽敌,救我出来,就更好了。 」
她忽然俏皮起来:「 那自然,上了焦点访谈,连杂志也可以顺便广告一下。 」轻轻感慨,「 可惜好题材如同好姻缘,可遇不可求。 」 呈现了中年的皱纹,只一恍。
握笔良久,我终于写下:「 他说:也许是因为阳光的缘故,她的眸子如碎钻闪亮。
小街上寂寂的了无人迹,她是哭过了吗?…… 」
亦不枉他结识我一场。
宝儿几乎是将稿子摔到我脸上的。咆哮,「 庄锦颜,你真伟大,真故事也有本事写得这么假。你写的是纪实你知不知道?! 」
我申辩,「 新闻的六要素我都交代了,这里还有这里,他怎么说我就怎么写的。只是修饰一下文字。 」
她几乎要背过气般地捶桌,「 谁要看你卖弄文采,读者要看血淋淋的真相。 」怒不可遏「 还什么『因为了解,故而悲悯』。什么导向,同情杀人犯,号召大家都去杀人? 」
声口嘴脸,难以形容。
我唯唯诺诺,只心中阴毒想:再打扮花枝招展十倍,也是枉然,哪有男人肯娶这种女人!
不敢言。
以红笔,将所有废去的词句一一划掉,狠狠地划了又划,力透纸背,是许多道红肿的鞭痕,鲜血淋漓。
握笔太紧,食指都隐痛起来。
就这样:「 1999年4月1日,笔者正在编辑部看稿件,忽然有一个男人打进电话,自称是《伊人》的忠实读者,十分信任《伊人》,愿意把他的感情问题与《伊人》的编辑们探讨一下…… 」
收梢:「 在对他表示愤慨之余,我们也深深惋惜于他的不懂法,缺乏法律意识,终究犯下重罪。等待他的,将是法律的严惩…… 」
宝儿大悦,只加一行字:「 本案还在审理过程之中。 」
我伏在桌上,良久良久。
接下来几日都忙得死去活来,连想的时间都不大有。
只是电话每每陡地一响,我便一惊。听它一声一声、固执哀恳地响了又响,才终于迟疑伸手:「 喂。 」干干的声音,在话筒里回荡。
那一次———
「 锦颜,你几时可还我的笔? 」
陌生声音,却有说不出的熟稔。
我大惊:「 你是谁? 」
「 看来多忘的不仅是贵人,还有女人,我姓伊,伊龙文。 」他笑道。
我一低头,掌中所握,可不就是那只派克笔。禁不住惊呼一声,怎么竟糊里糊涂带回来,用了几天都不知不觉。
连连道歉,「 对不起,我不是有意的。怎么还给你呢?这个这个…… 」尴尬了。
他学我:「 这个这个。 」取笑,「 颇有领导之风嘛。 」口气轻松,「 中午一起吃饭,你带下来还我好了。 」
我两分犹豫。他已说:「 当然,如果你忙,今天忙,明天忙,这一个月都忙,就算了,先拿着用吧。 」极尽挖苦之能事。